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藝術與宣傳

基督徒作家、電影製作人、畫家,甚或音樂家,必須在藝術與宣傳的磁場中工作。一方面,有股力量拉著我們降低藝術標準,用毫不修飾的方式來傳遞信息;另一股力量拉著我們,為了藝術的感受,要淡化或是改變信息。幾十年來我就活在這種張力中,體會到這種狀態大多數時候是健康的。有時候,想成功就要走偏鋒:好比一個作者過於注重宣傳,在基督教次文化獲得成功。但是,基督教和世俗世界的間隙會愈來愈大,結果我們會發現,基督徒只是為自己人寫作和賣書。另一方面,基督徒藝術家也不能光是接受外面更大世界的標準,因為這個世界無法容忍信仰的表述。
  -楊腓力,《尷尬的上帝:紛亂時代的信仰挑戰》,頁1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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