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

道德與法律的區別

基督徒現在辯論同志權益,正反方都同意,這是個道德義題。幾十年前,英國國教辯論了與其相呼應的議題:離婚。聖經提到婚姻的神聖與離婚的錯誤次數,遠超過同性戀。魯益師當年挺身而出,贊成容許離婚,震驚了很多人。他的立場是基督徒沒有權利將我們的道德觀強加於廣大社會。他雖然基於道德立場繼續反對離婚,但是他保持了道德與法律的區別。
-楊腓力,《恩典不虛傳》,頁28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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