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文學與電影

文學作品搬上大銀幕大多是一種再創造:翻譯者-除了必須的基本選擇之外-所做的是一項個人的作品,不是一個「配圖者」,而是一個真正的創作者:他從一個文學作品中汲取靈感-其實所有藝術家都是從文化遺產中,汲取他作品的原始材料-但他不考慮在形式上或精神上忠實,而將題材重新思考,即使不是與小說家作品完全不同,也會給它一個很個人的視野。巴拉茲說:「改編者應只是將原著當作一個原始材料,由他自己藝術形式的獨特角度來作考慮,他不需要顧慮它原來的形式。」
-G. Betton,《電影美學》,頁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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