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

學術工作的意義

學術工作和一個進步的過程不可分離;而在藝術的領域中,沒有進步這回事,至少不同於學術上所說的進步。我們不能說,一個時代的藝術作品,因為這個時代採用了新的技巧方法,甚或新的透視法則,就比那沒有採用這些方法與法則的藝術品,具有更高的藝術價值--只要後者的形式,充分表現了它所欲表達的題材,也就是說,對於題材的選擇與處理,即使未使用這些新的方法與條件,也能充分掌握住藝術性。一件真正「完滿」的作品,永遠不會被別的作品超越,它永遠不會過時。欣賞者對其意義的鑑賞各有不同;但從藝術的角度觀之,人們永遠不能說,這樣一件作品,會被另一件同樣真正「完滿」的作品「超越」。在學術園地裡,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所成就的,在十、二十、五十年內就會過時。這是學術研究必須面對的命運,或者說,這正是學術工作的意義。文化的其他領域,也受制於同樣的情況,但是學術工作在一種十分特殊的意思下之下,意思就是新「問題」的提出;學術工作要求被「超越」,要求過時。任何有志獻身學術工作的人,都必須接受這項事實。學術研究,若由於本身所帶有的藝術性,能夠提供人們的「滿足」,當然可以流傳;或是作為一種訓練方法,也可以有持久的重要性。然而就學術本身的觀點來說,我再重複一遍,將來總有一天,我們都會被別人超越;這不僅是我們共同的命運,更是我們共同的目標。
 -Max Weber,〈學術作為一種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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