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為巴比祈禱



這是一部從信仰方面處理同志人權問題的電影。它以真人故事改編而成,是相關電影裡較為深入的一部。影片立場是為同志爭取人權,但所涉及的內容卻遠超過這個立場,帶出幾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首先,它以一個基督徒家庭為背景,突顯出敬虔的母親與情感纖細的兒子之間,從親密到疏離的關係。揭示某種教導使人絕望,以致於選擇死亡的過程。其次,它挑戰一般人對基督教義的認識,透過神父角色之口,正面質問:我們所知的教義與聖經所指的事實之間,是什麼樣的關係。其三,它問教會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面對出櫃卻仍保有信仰的同志及其家人,是批判與定罪?還是愛和接納?

從福音派觀點出發,很容易看出這部電影中對聖經的理解和詮釋的偏頗,所強調的重點也可能讓不熟悉的觀眾產生誤解(影片有其立場,表現出來的善惡也較為鮮明。若不分別其中表述者的身份,觀眾很容易混淆)。然而,這部電影卻讓我不斷想起楊腓力在《恩典多奇異》一書中談到「恨惡罪,但是愛罪人」的一段話。他寫道:

基督教有個原則:「恨惡罪,但是愛罪人」,說來容易做來難。如果基督徒能效法耶穌立下的精細榜樣,重拾這原則,我們就能長遠履行散發神恩典的呼召。魯益師說,長久以來他不能了解恨人的罪與恨罪人的毫髮差別。你怎能恨 一個人的行為,卻不恨那個人呢?「但數年之後,我發現到在我一生中,我一直以這個方法對待一個人,那個人即是我自己。不管我多麼厭惡自己的懦弱、欺騙或貪 婪,我卻作舊在愛我自己。這麼作並沒有絲毫的困難。事實上,我所以恨惡那些事的原因,乃是由於我愛這個人。正因為我愛自己,所以我不願意去發現自己是一個 做那些事的人。」魯益師說,基督徒不應該鬆動恨惡罪的立場。不過我們恨惡別人的罪,就像恨惡我們的罪一樣:為這個人做出這等事感到難過,並且希望有一天, 在某處、以某種方法,這個人可以得到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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