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memo]電影與文學

電影版的《東尼瀧谷》沒能還原那些沈澱的、低調的故事外的碎屑。村上春樹寫的不是故事,而是藉由故事來寫「故事之外」。或許這是電影與文學間無可彌補的裂綘。寫作可以不要有讀者的,它在是任何東西之前,總先是一座禁閉的監獄,但電影不同,電影不得不是那麼熱鬧且人多嘴雜的事情。我想或許永遠也不會有真正吻合村上春樹氣息的電影。
但是,如果非拍成電影不可,這也差不多是極限了。......村上從不驚動他的人物,只有這樣才可能寫就一個彼此無法互相打擾的世界。而這部電影做到了最起碼的這一點,攝影機以橫搖作為耐心等待,不理解,但是等待,畫外音空空地,以不在作為在。
-黃以曦,〈Destiny靈魂的身世--村上春樹與《東尼瀧谷》〉,《離席:為什麼看電影?》,頁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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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讀就喜歡上/認同了黃以曦這一段話,特別是「電影與文學無可彌補的裂縫」一句。

2.如同週末「電影與文學:《推拿》座談會」裡藍祖蔚說到的:將文學改編成電影,可能是一種致敬。然而,媒體不同使改編的過程必然存在「背叛」-電影成為「致敬+背叛」文學的成果,完全忠於原著是不可能的。

3.將那些自成風格或已被視作經典的作品改編為電影是現在各國/地方都在做,但其實極為困難的事。對於書迷來說,電影應該盡可能的忠實,可從文字轉成畫面(加聲音)之後,就算故事一樣,流失的東西依然多不可計-原來想像被破壞的多,而存留得少,幾乎是可以預期。作為一個影迷,更多期待的是某導演詮釋後展示出的世界,也許大幅度的改編了故事、也許沒有,但總在那如何詮釋及如何呈現的地方,使觀者接收到那個故事的內涵。如果能夠在觀者的心裡留下什印象/情緒/感受(無論是否能夠重合於閱讀文本的感受),那麼也許就能稱得上是一個稱職的改編。

4.這也許是為什麼藍祖蔚會說:「爛小說」比較好改編,因為沒有好文學的那個包袱。除了那個包袱外,那些不盡善的小說也許留了更多空間給導演和編劇(像李安說的,找到細縫躦進去... )。

5.對於不那麼讀文學的觀眾(如我)來說,電影拍得是不是能打中/感動/使我產生共鳴與認同/使我理解導演所欲表達,遠比是不是忠實重要。但對於書迷來說,既然是改編最好還是故事與風格都忠實最好。回頭來看,電影《東尼瀧谷》(如黃以曦評述)真的是不可多得之作-僅管文風無法轉為畫面與聲音,但保住了故事、氣氛與世界觀,還有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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